2018-03-076826浏览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上市公司分红》、上海证 券交易所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》以及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 为做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2017年度利润分配工作,增强本 公司利润分配透明度,保护广大股东及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,现就本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广大股东及投资者征求意见。本公司前三年分红情况 如下:
本次征求意见于2018年3月6日起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5时止,股东及投资者可通过 以下电邮地址及传真号码将书面意见反馈本公司:
电子邮箱:zqb@gwm.com.cn 联系传真:86-312-2197812 特此公告。
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8年3月6日